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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秦皇岛市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2007〕28号)
  2007-3-27 15:21:56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点击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秦皇岛市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秦皇岛市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切实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5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组织、街道乡镇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努力提高农民工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好农民工有关问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乡镇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劳务输出工作机构。要把解决农民工问题和劳务输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纳入规划,保证经费。各级政府要将涉及农民工管理服务的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财政预算,为开展农民工工作提供保证。

  二、强化城乡就业服务和管理

  (四)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和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国家级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实现市、县区、乡镇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三级联网,统一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制定城乡一体化的就业规划,建立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制度,研究解决农村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等问题。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劳动力市场要开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门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免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可获得按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人数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120元/人。

  (六)推进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按照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达标建设。全面开展"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和"劳务输出先进乡镇"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村级信息员制度,各行政村要分别明确1名以上素质较高、熟悉基层情况的劳务输出信息员,协助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全市每年确定10个劳务输出工作重点联系乡镇,在工作指导、资金投入和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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