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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鉴发[2007]3号)
  2007-3-23 14:54:25   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点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门(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培训就业工作安排,我中心制定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07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对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七年三月九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07年工作要点

  工作思路: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05]35号、36号、[2006]5号、35号和中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围绕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紧密配合就业培训重点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力争在社会化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等方面有所突破,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开发、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一、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构建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围绕全年实现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32万人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技能评价服务,加强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构建企业、院校、社会多元评价机制,推进预备技师、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探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加强技能考核中业绩评价、工作现场评价和工作过程评价方式方法的研究和实践。强化、规范企业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评价工作,总结推广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经验,推动企业建立合理的技能人才评价使用机制。推广地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组织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

  探索院校职业资格认证模式,指导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开展“双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总结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经验,探索职业院校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

  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员等13个职业和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两个新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一步扩大智能化考试平台试点,加强技能考核方式方法研究,突出技能考核特色。强化全国统考试卷监管和考务管理,对考点实行集中管理。

  推动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加强调研,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加强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和命题开发工作的指导,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为试点工作提供工作指导、信息交流和技术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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