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政策法规>>正文

关于招聘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公告
  2007-2-13 14:39:1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点击数:

  为提升长沙城市品位,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树立文明交通形象,我市将组建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文明交通劝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协助公安交通民警劝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依法依规文明通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招聘的文明交通劝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自愿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热爱交通管理工作;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下岗失业人员。

  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4050”人员、退役战士以及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男性年龄为18至58周岁,女性年龄为18至53周岁;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宜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疾病。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市民,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证明向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和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2月12日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