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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版劳动合同文本增休假等约定内容
  2007-12-25 14:50:05   新华网   点击数:

  《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新文本日前正式向社会发布。有关人士表示,这将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劳动者更规范地签订劳动合同。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新版《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文本中,增加了劳动合同签约需知,对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的条件和注意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增加了对劳动者“工作地点”、“工作职责”等内容的约定,以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模糊其工作职责导致的权益侵害;增加了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国家法定假期之外休假的具体约定;并增加了续订劳动合同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内容。

  据了解,在《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新文本中,还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种社会保险,在合同文本条款中直接进行了约定,明确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此外,新文本对劳资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作交接时限作了约定,明确了交接明细。

  根据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需要,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目前正在使用的7种劳动文本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制订,除此次推出的《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新文本外,其他文本也将于近日陆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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