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政策法规>>正文

成都出台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
  2007-12-21 17:00:19   四川新闻网-乐山晚报  点击数:

  19日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近日出台《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职工和已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不论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均可按规定申请工伤康复。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廷平介绍说,2007年1月8日,成都在市第二人民医院挂牌成立了西南首家“工伤职工康复中心”。截至目前,已安排59名工伤职工62人次进行康复治疗,其中18人已出院。经过康复治疗,部分病人不仅生活能完全自理,而且还能参与娱乐生活,有的还回到了工作岗位。

  张廷平介绍说,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工伤康复对象,凡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伤职工,无论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暂行办法》都具有约束力。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