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政策法规>>正文

南京:出台《关于开展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妇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7-11-5 12:06:45   南京日报  点击数: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今后每两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的妇科专项检查。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开展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妇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明确从11月1日开始执行。

  据介绍,我市共有生育保险参保人120多万,其中女职工约有50多万。根据相关政策,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限额支付的产前检查费、生育费等,以及生育津贴。今年以来,我市有近2万参保人享受了这些待遇。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的保障水平,维护女职工身体健康,我市出台了该《通知》。其中明确,妇科专项检查的对象为参加市本级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包括退休人员。检查时间为每两年一次,由市劳动部门分期分批安排。检查项目包括:妇科体检、宫颈刮片、白带常规、妇科B超常规检查等。检查所需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市劳动部门将与相关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