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起,凡在郑州区域内的高工伤风险企业,要为其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保险费完全由企业承担。
这一“利好”消息出自刚刚出台的《郑州市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据了解,郑州是全省第一个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的省辖市。
据介绍,高风险企业主要是指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建筑施工企业、煤炭和其他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这是对高风险企业的强制性规定,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要承担相应责任。”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保明说。
据了解,目前省会约有农民工8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近10万人,其中60%到70%分布在高风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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