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政策法规>>正文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
  2007-11-16 16:42:4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9号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田成平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工作安排,我部对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略)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