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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确定2007年十项重点工作
  2007-1-31 11:19:12   天津市劳动保障网   点击数:

  从2007年天津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 更加注重社会和谐发展,确定2007年十项重点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升期”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得实惠,让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实惠到全市城乡百姓。2007年劳动保障十项重点工作是:

  一、紧密围绕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落实就业岗位。二是围绕海河综合开发带动的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三是在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中扩大就业容量。四是紧密围绕居民生活需求,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五是抓住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以及都市工业园建设,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妥善安置“双困”人员,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新的进展。

  1.积极稳妥地做好困难企业职工整体分流安置工作。去年,市政府专门出台三项扶持政策,通过给予一次性管理服务费补助,清偿职工债务补助,扶持区县属困难企业退出补助政策等,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利用三年时间,逐步解决这些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2.完善长效帮扶机制,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安置工作。继续将4050下岗失业人员作为就业帮扶的重点,同时加大对零就业、城镇低保家庭、单亲母亲、长期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一是拓展公益性岗位,增加居家养老、报刊投递、邮政进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和城市清洁五类岗位,适当提高岗位工资补贴比例,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二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按月给予岗位工资补贴。三是对自主从事社区就业和家庭就业的给予相应工具(设备)支持。四是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适当提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减轻个人缴费负担。

  要将帮扶弱势群体就业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对区县按季度进行考核。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逐户调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册。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岗位,盯人帮扶,形成发现一户、帮扶一户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统筹城乡就业,在解决青年就业和失地农民转移就业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供需对接服务。帮助企业和高校建立校企联盟,实现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对接;充分利用公共就业平台,有针对性的采集就业岗位信息,举办招聘专场,送岗位进校园。二是就业见习服务。市级青年见习基地由46家发展到100家,吸纳2万人见习,通过见习提高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就业。对见习毕业生给予生活费补贴。各区县要根据青年就业任务,建立3至5家见习基地。三是免费就业服务。将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作为工作重点,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提高市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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