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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发布并实施
  2005-12-16     点击数: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近日发布实施。这使我省目前82.5万参保人员的参保药品又新增4125种。参保药品品种的增加,将为参保患者提供更大的方便。

  为了提高我省参保人员的医保水平,促进医患双方合理用药,降低用药费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全省临床医学专家、药学专家,在国家颁布的2004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筛选和评审,对我省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适当调整,制定出我省2005年版(即新版)药品目录。

  新版药品目录充分考虑了青海高原地区特殊病种和民族用药习惯,进一步放宽了患者选择用药的范围。同时充分考虑了药品质量、药品疗效和用药安全、使用方法简便等因素,在药品选择上全部选用了国标用药,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此外,以控制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减轻患者负担为原则,在同等情况下,限制使用不必要且价格昂贵的药品,进一步规范了医疗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工伤保险药品范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可不受甲、乙类药品限制,更大程度地保障了参保工伤患者的利益。

  新版药品目录实施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对执行情况及时监控,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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