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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工会必须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
  2005-12-12     点击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10日在全总十四届七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强调,在新形势下,各级工会必须进一步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

  王兆国指出,工会必须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进一步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在立足协调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兆国指出,各级工会一是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大力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参与工资分配的权利,推动企业建立正常合理的工资调整机制,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二是要高度重视职工劳动安全问题,发现情况及时反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避免出现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三是要加强国有改制企业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四是要发挥工会的优势,积极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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