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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出台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新办法
  2006-2-25     点击数:

  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个市将出台《哈尔滨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管理办法》,对“零就业家庭”这一特殊的就业困难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

  据了解,哈市现有“零就业家庭”8259户,其中市区5076户,县(市)3183户。这样的家庭以“三口之家”和“五口之家”居多。这些家庭没有固定收入,依靠打零工或社会救济维持生活,既要供子女上学,又要供养父母,生活十分艰难。

  “零就业家庭”成员经社区、街道(乡镇)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市)就业管理部门认定,并为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中一名成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使其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街道(乡镇)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必须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给予工资补贴和社保补贴,由市财政全额承担。“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的,可享受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政策。对缺少资金的,可享受2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就业服务机构要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实行承诺服务,保证其在2个月内实现就业;对当年新增“零就业家庭”成员,保证其在3个月内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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