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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新政促就业 首次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2006-5-21     点击数:

  近日,珠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新政策),新政策扩大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给予更优惠的补贴政策,让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

  新政策对各类企业招用本市就业困难对象的,社会保险补贴由原来的3项增加到5项。岗位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由原来的4种人扩大到:原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供销合作社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失业军转干部、被用人单位招收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3545”(指女性3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人员。

  新政策还首次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当登记失业率超过失业警戒线时,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失业矛盾,确保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国有企业实施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落实不到位的,不得进入重组改制和破产程序。除关闭破产企业外,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的,要事先向当地政府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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