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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出台人才储备保障新机制
  2006-6-28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徐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创业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储备保障机制,市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储备保障机制的意见》,六类人才将成为人才储备中心的吸储对象。

  《意见》决定,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设立“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将本市企业中紧缺和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储备中心储备范围。

  《意见》明确了储备中心吸储的6大对象: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发明专利且其专利能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人才;领取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第一、第二层次);具有博士学位或理工科硕士学位的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高级技师;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紧缺和急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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