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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将增加四类人员
  2007-11-13 11:25:08   黄石劳动保障网  点击数:

  黄石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透露,近日黄石市再次扩大《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发放对象将增加四类人员。

  据了解,这四类人员是: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转入城镇户口的被征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所在库坝区非农移民;自谋职业的乡镇林业管理站分流人员。据悉,凭《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就业援助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此前有六类人员属于《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期满仍未再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仍未再就业的城镇其他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乡镇机构改革分流需要安置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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