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司此举属规避法律
由专业公司来做节省成本有一定道理,而且,员工的工资、保险虽然改由人力资源公司支付、交纳,但实际上仍是夏新公司来付的,还要付给人力资源公司一定的管理费,为何要这样做?
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高富国律师认为,这样做省了解除合同的麻烦,因为公司与员工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只是提供个劳动岗位,不想用这个人只要把人退回劳务公司就行了。而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有不少限制,比如不能胜任岗位的,不能直接解除合同,要给予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的才能解除合同。改为劳务派遣不牵扯解除合同的麻烦手续。
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的陈金玲律师认为,公司这样做还是害怕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工龄连续计算,但已经不是公司的人,和公司已经没有劳动关系,当然不能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