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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单位可以扣发工资吗? 
  2007-5-17 16:44:29   纬思劳动维权网  点击数:

  案例回放:夏某在工作中由于违反规程,导致生产过程中出现残次品,给所在单位造成了1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公司让夏某承担这1万多元的经济损失,每月只给其发放300元的生活费,其余的1000元钱工资被公司扣除用于赔偿损失,请问,职工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单位可以扣发工资吗?

  案例分析: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职工因为工作失误对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扣发工资,但必须按上述规定扣发,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本案中公司的扣除比例已经远远超出了20%的比例,违反了相关规定,夏某可以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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