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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获刑
  2007-12-28 11:25:43   武汉晚报   点击数:

  “三人研发组” 侵犯商业秘密获刑 

  一家公司项目研发人员,将研发的技术带走另行成立公司制造销售产品。昨悉,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处三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

  武汉蒙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该公司成立喷码系统开发小组,时年34岁的蔡某受聘为副总经理并成为开发小组主要负责人。2004年7月,研发的喷码设备问世。

  正当蒙泰公司全面展开市场营销之时,突然发现相同技术产品已流入市场,企业损失惨重。去年7月23日,蒙泰公司以商业秘密受到侵害为由向洪山警方报案。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蔡某、袁某、王某利用参与蒙泰公司 研发数字喷码系统技术而获得的技术以及获取的销售信息,共同出资成立了武汉彩捷公司生产同类喷码机并向4家公司销售非法获利160万,3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洪山区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名成立,一审分别对蔡某、袁某、王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记者 万勤 通讯员穆文 实习生 李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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